防排烟风机数量
防排烟系统中风机的数量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,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:

1. 系统划分
- 独立系统原则:每个防烟分区或防火分区通常需独立设置排烟系统。若建筑内有多个需独立排烟的区域(如不同楼层、不同防火分区),则可能需要多台风机。
- 共用系统情况:部分情况下,多个防烟分区可共用一台风机,但需满足:
- 总排烟量按最大分区面积×120m³/(h·m²)计算;
- 系统需设置联动切换装置,确保仅着火分区排烟。

2. 风量计算
- 排烟风机风量:
- 单个防烟分区:面积×120m³/(h·m²),且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³/h。
- 多个分区共用:按最大分区面积×120m³/(h·m²)计算。
- 中庭/大空间:按换气次数(通常4~6次/h)计算体积风量。
- 加压送风机:根据楼梯间、前室等加压区域的漏风量和压力要求计算。

3. 风机类型与分工
- 排烟风机:负责火灾时排出烟气,通常每个排烟系统一台。
- 加压送风机:为疏散通道(楼梯间、前室)提供正压送风,防止烟气侵入,需单独设置。
- 补风机:当排烟区域需补充空气时(如地下空间),可能需增设补风机。

4. 典型场景示例
- 小型建筑(如单层商场):
- 1~2个防烟分区:可能仅需1台排烟风机。
- 大型建筑(如高层综合体):
- 每层多个防火分区:可能每层设1~2台排烟风机,或竖向共用风机(需符合规范)。
- 楼梯间/前室加压:通常每栋楼设1~2台加压送风机。

5. 规范依据
- 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51251-2017):
- 第4.4.1条:排烟系统应独立设置,风机宜单独设置。
- 第4.4.5条:排烟风机应满足280℃下连续工作30min。
-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):明确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的划分要求。

结论
风机数量需结合建筑规模、防火分区划分、系统设计风量综合确定,建议:
- 由专业设计院进行防排烟系统计算;
- 确保每台风机覆盖区域符合规范要求;
- 考虑备用风机(如医疗、超高层等特殊场所)。
如需具体项目评估,请提供建筑平面图或分区面积等详细信息。